各办学单位及校内相关部门:
按照大电大教字[2012]4号文件精神,各办学单位的任课教师在课程责任教师指导下,通过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考核,负责评定学生成绩,经课程责任教师和系主任审阅后,报教务处审核。同时教务处将抽查成绩佐证材料,并作出评价。现将本学期验收工作说明如下:
1、各办学单位上报各系时间
(1)报分校、教学点时间为6月23日(第十八周周一)
(2)报直属学院、直属教学中心时间为6月24日(第十八周周二)
2、各教学系报教务处成绩单时间为6月25日—26日(第十八周周三—周四)
3、教务处统计、整理时间为6月27日—29日(第十八周周五、周六、周日)
4、教务处、学生处交接时间为6月30日(第十九周周一)
5、验收要求
(1)任课教师所给成绩应以课程考核方案及形考比例文件为依据,特别强调部分统设必修课的形考考核方案有分项,如
基础会计
| 30
| 作业
| 12
| 实验
| 12
| 学习记录
| 6
|
基础会计,试卷号2003,形考比例30%,这30%中作业占12%,实验占12%,学习记录占6%,反应在教务系统登形考成绩时也是这三个项目,所以任课教师应按如下格式给成绩,单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
(2)表格分为预备生、形考比例20%至100%课程及实践环节课程(包括无形考成)三种成绩单,各办学单位提交的成绩单要按照要求规范填写,不得有漏报现象。最后请责任教师按照每门课程汇总。
(3)各办学单位上报的成绩单要填写清楚办学单位名称,清晰加盖单位公章。
(4)形成性考核成绩单(一式三份)由课程责任教师签字后系主任审核签章,返各办学单位自行留存一份,其余二份报教务处。
(5)各教学系上报教务处成绩单一式二份,分别装入成绩专用档案袋,并在封皮填写汇总。
附件一:14春课程形考成绩单样表
附件二:国开统设必修课程形考比例文件
附件三:大连电大自开选修课程形考比例文件
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
2014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