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校、校内各部门:
中央电大2003年度试点项目年报年检工作现已全面展开。为了做好大连电大2003年度年报年检的自检和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工作,根据电校教[2003]89号文件以及中央电大12月22日网上培训会议精神,现将填报情况统计表的有关要求说明如下:
一、关于试点人员的定义
1、关于教师
1)、教师分三类:专任教师、校内兼任、外聘
试点专任教师指承担试点专业教学工作的校内本年度在编在岗教师;试点校内兼任教师,指承担试点专业教学工作的在编但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;试点外聘兼职教师指与学校签有协议、从外单位聘请或本校退休人员中返聘、本年度承担试点专业工作的教师;
2)、试点教师负责试点专业课程
必修课程表格最多允许填写三门,写课程名称;选修课程填写课程名称,有几门写几门;负责非试点课程填写门数;
3)、最后学历学位:就高不就低的原则,有学位的写学位,没有学位的填写学历;
4)、关于职称:分四类,正高、副高、中级、其他
正高(教授、研究员、高级工程师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)、副高(副教授、副研究员、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)、中级(讲师、助理研究员、工程师)、其他(初级职称及无职称)
2、关于管理、技术人员、科研专职人员
由于本次情况统计表较02年度数据要求更加准确,务必请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教务管理、教育技术专职人员信息;科研专职人员指从事现代远程教育理论、应用研究的专职研究人员。学校校长、各处处长虽承担有一定科研任务,但不能算做专职的科研人员。
二、分校应着重注意的表1、2、14、15、16、17、18几个表格;
表1为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:试点专业数:本教学点开设专业数,普专生数是指大专学历教育学生数,我校开展的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算做其它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学生人数;我校未开展省开放学历教育;
三、关于上报时间
中央电大要求大连电大上报时间为2004年1月18日,由于我们要在各项数据汇总后进行分析、在对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、分校自检的基础上撰写大连电大自检报告。因此,请各部门、分校最迟12月30日前将各项数据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两种方式(分校)报到大连电大教务科。
以上为对本次年报年检情况填写的有关说明。在填写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,可以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向教务科咨询,联系电话:4337076(或3033963),电子信箱(jwk@dlrtvu.edu.cn)。也可以发邮件问中央电大(tec@mail.openoa.cn)。
大连电大教务处
2003年12月22日